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校党委有关规定,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配合党组织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学习、阅读文件,传达通报学校情况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
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办好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室),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教职工特点的宣传教育、文艺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4.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家访、谈心,及时听取和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离退休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5.负责看望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探视慰问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以及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后事处理工作。
6.大力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助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支持老有所为,鼓励发挥作用。
7.加强本部门自身建设,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树立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的思想。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