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直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申报工作的通知》(冀老字〔2025〕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处通知要求,为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现就2025年度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含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可列入帮扶范围。
1.离退休干部本人身患危急重症、长期卧床,个人承担医药费(不含滋补药品,下同)及护理费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离退休干部本人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自费部分费用过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离退休干部夫妻双方均患有疾病,且长期抚养痴呆、智障、严重身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家庭人均生活费仅维持当地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离退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固定收入,且患重病自付 医药费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5.离退休干部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经济损失 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6.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身患疾病,造成家庭生活 特别困难的。
7.其他原因造成离退休干部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帮扶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还需写明以下内容:本人及家庭收支情况,特困原因及状况,住房情况及居住详细地址;如因病致困,需说明病种、自费开支等情况),并填写《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申请登记表情况摘录》,《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申请表》或《省直单位特困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帮扶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审核通过,报请学校党委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处。
三、有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确保帮扶对象符合要求。对未按要求申报或情况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帮扶资格。
2.符合帮扶条件的人员每个家庭只报1人。
3.符合帮扶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及新建档立卡人员均要提出书面申请、相关佐证材料和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人务于2月26日前将书面申请、相关佐证材料、《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申请登记表情况摘录表》、《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申请表》或《省直单位特困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帮扶申请表》报送至各校区活动室负责人。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2月13日